永泰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0:29 | 来源:永泰县财政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通过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公布。如有疑问请联系永泰县财政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60号,邮编:350700,电话或传真:0591-24831481,电子邮箱:ytcz2483148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财政工作职能,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财政预决算及债务公开等内容,积极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切实增强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8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涉及政府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采购领域投诉处理等共10条;公布中央、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条;发布会计监督检查事项、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以及其他信息5条。

2021年度,涉及我局行政许可2项,分别是:永泰县益医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业务;永泰县青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代理记账业务终止(撤销)业务。

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

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0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人类别2021年我局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一是福州市爱心缘流浪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政府网站网络申请的方式向我局申请获得“2019年至2021年流浪犬专项款和接收单位”有关信息;二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申请获取我县2013年的“三公”经费及子项目决算数

2.处理结果。我局均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对申请人依申请公开的2条信息依法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信息管理,落实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财政职能部门,我局承担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从2021年起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加强指导并督促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制定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在预算公开方面:包含乡镇卫生院、中小学幼儿园等共计94家二级预算单位同步参照部门预决算公开原则等在相应门户网站及时、完整的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决算公开方面:我县在原有除涉密部门外编制部门决算的101个部门进行决算公开外,今年起,除涉密单位外,对部门所属91个单位决算也进行了公开。在地方政府债务公开方面:我们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债务栏目单独公开地方政府债券限额、新增举借、项目安排、再融资、还本付息等数据情况,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促规范,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新开设的“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公开涉及的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扶贫等领域、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等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二是明确重点内容。确定了对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强调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加大财政行政决策公开力度、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财政重点领域资金信息公开等,让广大群众知悉了解及监督我县财政相关工作情况。三是强化措施保障。规范公开流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有效。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及有关程序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挖潜和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员兼职事务多,精力不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永泰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财政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方法。运用政务新媒体推广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随时随地一目了然了解财政相关政策。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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