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02-3000-2024-00019 文号 樟发改审批〔2024〕19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4-18
标题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尾垅体育场的复函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尾垅体育场的复函
索 引 号 FZ12102-3000-2024-00019
文号 樟发改审批〔2024〕19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4-1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尾垅体育场的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尾垅体育场的复函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尾垅体育场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4-18 17:28
| | |

永泰县东部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尾垅体育场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尾垅体育场(项目代码:2404-350125-04-01-504704)

项目单位:永泰县东部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城峰镇高峰村、岭路乡规划红线范围内。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体育场一座,总用地约38612m2,包括:体育场建筑、管理房、公厕、道路、停车场等,配套建设给水、电力、通讯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共设置3800坐席数,建筑面积约5700m2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除县财政统筹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5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5.65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城峰镇及岭路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其他要求

1、请你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41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