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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02-0900-2022-00050 | 文号 | 樟发改审批〔2022〕53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25 |
标题 | 关于同意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索 引 号 | FZ12102-0900-2022-00050 | ||
文号 | 樟发改审批〔2022〕53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0-2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同意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可研文本、评审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已于2022年9月8日对该项目组织召开可研报告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代码:2210-350125-04-01-898606)。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三、建设地点:大洋镇凤阳村、大展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541m2,内容包括:
(1)建设产业园配套道路一条,全长约11km,宽10m。
(2)新建露天停车场一座,面积6200m2,预设248个停车位,配套充电桩50个。
(3)新建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总用地面积约60000m2,总建筑面积约86710m2,设置农业种植科研基地、示范基地、自采摘乐园、农产品加工区、仓储区、展示区及销售区,配套建设服务用房。
(4)将大洋镇文化宫、大展文化宫提升改造为农产品展示馆,面积约10000m2;大展小学、麟阳小学提升改造为粮食仓储加工用房,面积约2600m2。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66276.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20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37.92万元,基本预备费3082.19万元,建设期利息1550.88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补助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410.7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大洋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1、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审查意见的函》(樟自然函〔2022〕364号);
2、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审查有关意见的复函》(樟建函〔2022〕219号)。
十、其他要求
1、请你单位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原樟发改审批〔2022〕49号撤销。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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