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0 11:57
 

永泰县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路98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0211;电子邮箱:ytxgaj@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搞好监督、强化措施,突出重点,以加强对公安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为重点,以提高公安工作的效能和公信力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利的促进公安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主动接受市局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以及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

     一是突出重点,主动公开重要事项。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依法受到保护的秘密,都严格按照要求向社会和一定范围内的服务对象公开,重点公开了公安局的工作职能、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国家和省市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公开了《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等文件,从政府信息公开清理到审核把关、再到送审公开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于每个季度末进行工作自查。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快科技强警县建设,2011年6月份,我县顺利通过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的实地考核和综合评议,被授予全省第三批“科技强警示范县”,以更加先进有效的平台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特别是注重利用《福州日报》《法制经报》《海峡都市报》等媒体宣传本局的工作信息,还依托科技强警县项目,利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本局的工作情况和相关政策等信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及数量 

截止目前,我局共主动公开文件70件,内容包括:出入境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民爆物品申请、户政、交通管理等全方位的内容,以及每个月的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全文电子化达100%,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本县治安状况和公安机关工作情况,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二是通过我局的各个业务窗口的“公告栏”、“政务公开”等栏目发布。三是开通电话、电子信箱、局长接待日等方式,实行人工答复。四是公共查阅点在县档案馆、图书馆建立永泰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目标。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公安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一是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抓好调查研究与探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四是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附表

永泰县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1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2

  70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12

  70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

  /

       3、其他形式

  条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

  /

      2、传真申请数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

  /

      4、网上申请数

  条

  /

  /

      5、信函申请数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

  /

  行政复议数

  件

  /

  /

  行政诉讼数

  件

  /

  /

  行政申诉数

  件

  /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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