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10 1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局编制了永泰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路98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0211;电子邮箱:ytxgaj@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了科室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主动公开重要事项。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依法受到保护的秘密,都严格按照要求向社会和一定范围内的服务对象公开,重点公开了公安局的工作职能、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国家和省市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公开了《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等文件,从政府信息公开清理到审核把关、再到送审公开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于每个季度末进行工作自查。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为目标,组织民警采写《在与所长“交手”中感受大爱与正义》、永泰民警郑伯武舍小家顾大家感人故事、电子相册记录民警精彩回忆、永泰民警陈孔涛为民解难、零点钟声敲响时夜巡到自家楼下等大量生动、鲜活的新闻稿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宣传我县基层一线民警先进事迹,累计在《福建日报》、《福州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刊稿逾100条,有效地展示了我县公安业绩和人民警察风采,进一步激励了斗志,凝聚了警心,密切了警民关系,树立了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四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我办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涉密计算机使用与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五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我局通过“福州永泰”政府网站、“永泰公安”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发布信息,在公安服务窗口开设咨询台、公告栏和咨询电话等途径,主动为公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今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文件12件,历年累计108条。类别包括:出入境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民爆物品申请、户政、交通管理等全方位的内容,以及每个月的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全文电子化达100%,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本县治安状况和公安机关工作情况,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二是通过我局的各个业务窗口的 “公告栏”、“政务公开”等栏目发布。三是开通电话、电子信箱、局长接待日等方式,实行人工答复。四是公共查阅点 在县档案馆、图书馆建立永泰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目标。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公安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一是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抓好调查研究与探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四是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

10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

10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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