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09:33 | 来源:永泰县公安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1865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涵盖20181月1日至201812月31日的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本年度报告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ongta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路98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0211;电子邮箱:ytxgaj@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办法》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公开信息13条,不断推进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一是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报送县审改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积极配合县委编办做好双随机-抽查调研工作。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持续完善《永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及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做到专人专职专责,明确保密审查工作责任人,多措并举地持续推进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审核到位,使审批审查公开流程顺利进行。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根据我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组内职责和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层层落实具体责任,形成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问题有人协调、公开内容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我局非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经费为0元。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凭借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做好公开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类别 

今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文件13件,历年累计15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内容包括:出入境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民爆物品申请、户政、交通管理等全方位的内容,全文电子化达100%,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截止目前,我局共主动公开文件159件。

(三)公开形式。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县图书馆及档案馆、单位政务公开栏等。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政策解读数量。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本年度回应社会关切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对于政策研究还不够深入。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中,部分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仍不准等。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还不足。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还不全面,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到吃透学透,将政策方针指向融合于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二是加强本局内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

15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

15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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