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10:45 | 来源:永泰县公安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涵盖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ongta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路98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0211;电子邮箱:zcgab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1)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按照公示规范,主动全量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做到“全覆盖、零遗漏”。2019年共向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共22625条,其中自然人行政许可信息4条、企业法人行政许可信息22621条;推送行政处罚信息1516条,其中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1512条、企业法人行政处罚信息4条。

(2)加强信用承诺制度的公开。在日常行政执法中组织行政监督检查对象签订信用承诺书,在信用福州门户网站“信用承诺公示”专栏公示信用承诺书。目前组织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共签订428份信用承诺书

2.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出台《永泰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樟公综〔2019〕82号,制定2019年双随机工作计划,形成2019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治安、交警、禁毒、网安部门9项事项,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9个、市场主体名录库9个。2019年组织治安、交警、禁毒、网安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随机抽查市场主体27个,抽查结果均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和福州市公安公众服务网双随机专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深化“放管服”改革

(1)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结果运用。全面执行《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公综〔2019〕41号)和《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第二批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公综〔2019〕78号)文件规定,针对上述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再要求群众出具,无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不再出具。

(2)开展公安窗口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厅行政服务窗口“十要十严禁”规定的通知》(闽公综〔2018〕297号)要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尽可能实现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趟”,公共服务、便民事项基本实现立等可取。治安管理大队组织人员每个月对辖区30%的户籍窗口进行明察暗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派出所按照《福州市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建设工作规范》逐一整改,把窗口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切实转变窗口服务作风和形象。

(3)持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推行微信指尖办事:全年群众在微信指尖办事上共申请46笔,办结35笔,群众自行撤销11笔。推行“抢人才”落户新政策:今年我县共办理高校毕业生落户15人。实施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全县21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均可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今年来共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6289张,挂失身份证5829张。推广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 引导出租房屋居住人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申报暂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从今年9月起,群众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网上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方便群众“网上办”;群众在窗口办理身份证、户籍业务中不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4)2019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有关户籍41项事项已全部录入完毕。其中30项业务是属于派出所受理的户籍业务,目前未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11项业务是属于县局户籍窗口受理业务,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户籍审批服务尽可能实现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趟”,公共服务、便民事项基本实现立等可取。

(5)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积极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人员、业务、窗口进行有效整合,统一设置“社会事务类”窗口,由前台工作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核对,进而流转至后台审批。

4.深入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按照国家《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地统计编报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对当年度本部门预算及上一年度本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在公开内容方面,对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预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等内容予以详细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5.推进涉及公安机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将《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文件在 “永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 引导出租房屋居住人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申报暂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及时将各类公安工作动态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今年来累计发布微信89条、微博1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0余篇。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件,历年累计163件。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内容包括:出入境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民爆物品申请、户政、交通管理等全方位的内容,全文电子化达100%,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要求及时更新指南。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持续完善《永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及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做到专人专职专责,明确保密审查工作责任人,多措并举地持续推进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审核到位,使审批审查公开流程顺利进行。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凭借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做好公开信息工作。

 

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我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组内职责和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层层落实具体责任,形成“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问题有人协调、公开内容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我局非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经费为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175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4 

 0

行政强制

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6

16564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对于政策研究还不够深入。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中,部分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仍不准等。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还不足。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还不全面,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到吃透学透,将政策方针指向融合于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二是加强本局内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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