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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15-3000-2023-00009 | 文号 | 樟交安〔2023〕49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26 |
标题 |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驻守督导暨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驻守督导暨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15-3000-2023-00009 | ||
文号 | 樟交安〔2023〕49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9-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驻守督导暨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驻守督导暨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领域中秋国庆重要节点的应急值班暨行业驻守督导工作,提升行业应急管理水平,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相关行动要求,将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应急处置和驻守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驻守督导时间
即日起至10月8日。其中预计9月29日至10月1日我县将出现交通客流高峰。
二、责任应急驻守领域
(一)公路工程建设领域
组 长:李尚武
成 员:詹传良、郑武、张仁桓(执法大队质监中队)、张友光、何津、林丛、林在煜、陈志灏
工作内容:督促355国道(永泰境)葛岭濑下至台口溪尾段工程PPP项目、G534永泰城峰蕉濑至大洋段公路工程、东嵩公路等重点在建项目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加紧整改近期省市县督导组检查出来的隐患,巩固整改结果,举一反三做好项目工地隐患排查工作。负责该领域全面应急处置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道路运输领域
组 长:郑志钿
副组长:何晚光、林志
成 员:陈炳鑫(执法大队)、张湉、周娉
工作内容:督促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租赁等行业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该领域全面应急处置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三)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领域
组 长:童凯
副组长:邱岐强
成 员:王苗红、何岩新、郑用焜、胡兰华、陈雪琛
工作内容:持续推进农村公路隐患排查,长陡下坡、临水临崖、急转弯、通寺道路以及此次台风“海葵”严重受灾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再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制定实施计划,一路一策一责任人一预案,抓紧整改到位,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管控。督促乡镇专管员、养护公司做好道路保障工作。负责该领域全面应急处置及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四)水上交通执法领域
组 长:林健
副组长:何雨森
成员:执法大队人员统筹使用
工作内容:一是节假日期间游客、返乡群众增多,督促各涉水涉渡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等非法载客行为,做好渡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别注意梧桐、赤锡等乡镇非法营运船舶,必要时蹲点驻守,确保水上领域不出事故;负责该领域全面应急处置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五)陆路交通执法领域
组 长:林健
成 员:执法大队人员统筹使用
负责攻坚期间严厉打击客运站、动车站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负责该领域全面应急处置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六)寄递物流领域
组 长:林健
成 员:执法大队人员统筹使用
负责全县寄递物流领域安定稳定,严查不法分子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寄递违禁物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个百分百”硬性规定,做好特殊时期政策法规的宣贯,严防不法分子往杭州等重点地区投寄反动、支恐、爆炸等违禁物品,涉嫌犯罪的要第一时间抄告公安部门。负责该领域全面应急处置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三、驻守及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协调处置驻守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应急事件,如发生应急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按程序汇报并有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发生治安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警请求公安支援,并协助驻守企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应急值班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处突等重点工作,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好24小时值班工作。
2.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值班值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快速做好应急处置。值班及驻守应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日常事务,全面掌握和及时报告,确保信息上下贯通。
近期省、市交通局及县安办也将加大对全县值班值守巡查密度和频次,重点检查各行业管理单位值班值守情况。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应急处置值班的重要性,坚守岗位,认真履职。
驻守督导工作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留存纸质驻守督导材料、签到表,记录驻守督导期间的安全情況。
附件:永泰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需知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6日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需知
一、报告范围
严格执行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所规定的信息报告范围:
(一)交通运输行业已确定发生的较大以上等级突发事件;
(二)交通运输领域亡人事故;
(三)涉及道路运输客车(含公交车)的事件;
(四)交通运输船舶(含客船)与军用船舶发生的事故;
(五)载运危险货物的车辆(船舶)发生事故或燃烧、爆炸等事件,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输物质泄漏、扩散等险情的事件;
(六)已建和在建交通工程发生的事故;
(七)客运班线车辆、旅游及客运包车、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件);
(八)码头装卸发生泄露、燃烧、爆炸事件;
(九)干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塌方、溜方导致交通中断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事件;
(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集体罢工或罢运,影响社会出行,在24小时内不能平息的事件;
(十一)30名(含)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集体到县级及以上国家机关上访的事件;(十二)交通运输行业以及交通运输工具上发现甲类传染病的事件;
(十三)交通运输行业发生10人(含)以上集体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
(十四)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及车站、船舶、经营性客货运车辆遭受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纵火、爆炸、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的事件;
(十五)其它对我县行政区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经济影响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段的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
二、报告程序
(一)事故(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含驾驶员等从业人员或群众)立即报告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还应越级直接向我局报告。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一是15分钟内向我局值班室(值班电话62276006)和行业管理单位(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质安、寄递物流监管单位等)报告;二是向事故(事件)发生地的属地政府报告。
(三)我局值班室(或行业管理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一是15分钟内逐级请示领导后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上级行业管理单位)报告,二是局值班员根据局对口业务处室和安监科的要求规范处置后,由值班室在15分钟内将突发事件信息速报至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处和县应急局。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电话83323466、传真83319695,县应急局电话:24856114)报告。
(四)局值班室或办公室接到省、市、县领导批示、督办通知的,工作时间15分钟内报局办公室负责人,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按规定报局领导。
(五)省、市等上级部门了解突发事件信息或核实相关情况时,局对口业务科室、局属各行业管理单位以及各运输企业应积极配合,并于20分钟内电话反馈,必要时书面反馈。
三、报告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报告方式及要求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报送,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报送,事后补书面报告,报告应包含收到时间、报送时间。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否则将依据省、市、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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