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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04-1000-2023-00012 | 文号 | 樟教综〔2023〕26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13 |
标题 | 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04-1000-2023-00012 | ||
文号 | 樟教综〔2023〕26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6-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
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我县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二、招生原则
有利于就近入学;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三、招生对象
(一)具备本县户籍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本县居住并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在本县初中升学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一)在县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应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于5月29日至5月31日在毕业学校报名。
(二)在外地小学就读需回本县初中升学的毕业生,其监护人应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
五、资审办法
(一)毕业学校应对毕业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学生来源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毕业生基本情况必须列表造册,并在学校对外公示栏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毕业生应填写《2023年永泰县初中招生登记表》相关信息,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与毕业证同底的相片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拟升中学栏原则上应按户籍地对口中学填写,监护人要签字确认。
(三)各小学应按报名号顺序把《永泰县2023年初中招生登记表》信息输入《2023年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并发送至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根据招生日程表安排的时间,随带相关附件到局基础教育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六、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
1.招生学校:永泰一中、城关中学、青云中学、永泰一中旗山校区
2.招生条件
(1)2023年6月30日之前具备樟城镇、城峰镇(以下简称为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备富泉乡出生申报的户口和富泉中心小学学籍,且1-6年级都在富泉中心小学实际就读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在外县就读的学生)。
(3)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条件生源招收后,城区初中有学位富余依次招收该校招生片区内以下(4)—(6)项类别的生源,若无法满足某类全部生源时,将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予以安排;未安排入学的(4)—(6)类生源,将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其他城区中学就读。
(4)2023年6月30日前,在城区购房并持证的购房户子女。
(5)2023年6月30日前,在城区购房且已交房的购房户子女。
(6)持有居住证的外县(省、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生源调配
符合招生条件的,户籍在大樟溪南岸的生源安排永泰一中就读;户籍在永泰一中旗山校区招生片区的生源安排旗山校区就读;户籍在城关中学、青云中学招生片区的生源,按随机派位结果安排就读。
(二)农村初中
1.同安镇、梧桐镇户籍小学毕业生按原定相关中学招生区划片招生,由学生毕业学校负责生源划分,具体名单送局基础教育科。
2.塘前、丹云乡户籍小学毕业生分别升入葛岭中学、清凉中学就读。
3.除上述乡镇外,其余乡镇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根据户籍在对口乡镇中学升学。
4.外县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居住地就近初中入学。
七、其他事项
(一)实行分组抽签入学的,提前5天向社会公布入学分组名单,以抽签形式确定入学学校,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肃纪律,廉洁招生。如若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办法未尽事项由县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小学、中学、招生报名代码顺序表
2.2023年初招工作日程表
3.2023初中报名各类表册
永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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