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综合文化站: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统抢救、保护、挖掘、合理利用乡村特色历史文化,福建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乡村文化故事和乡村特色文化资源名录征集和编辑工作。现结合永泰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编辑的主要内容
以发掘乡村文化资源、讲述乡村故事为主题,以人、事物为主要线索,通过对乡村文物古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文献、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挖掘和故事记述,让乡村留住村庄历史、教化村民、启迪后人,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文化支撑。
(一)文物古迹和名胜古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碑(石)刻、历史人物墓葬和古宅、古街、古树、古桥、古村落以及名胜古迹等情況。
(二)历史人物。包括已故历史知名人士及在我省工作、生活过的知名人士或与我省有姻亲关系的知名人士。
(三)历史事件。包括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生的历史事件,以及乡村建设中出现的新人新事。
(四)历史文献。包括重要典籍和地方文献,如方志、家(族)谱、报纸期刊、文集专著、碑帖铭文、善本书等。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民俗、传统医药、民间信仰、老字号和地名掌故、神话故事、民间传说以及地方土特物产等。
二、征集、编辑的基本原则
(一)彰显地方性。征集、编辑的乡村文化故事和特色文化资源充分反映地方特点,体现地方特有的文化、历史、地理、社会和其他现实情况,反映区域文化、风俗人情。
(二)体现准确性。尊重故事和文化资源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客观、完整地记录记述,确保内容客观真实可靠。
(三)突出可读性。以记叙为主,主旨要鲜明,思想要健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文学性、趣味性、故事性。
(四)尊重原创性。口述整理的要注明口述者和整理者改编的要注明出处。
三、征集、编辑的要求
各乡镇文化站要在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少1篇征集到的乡村文化故事和乡村特色文化资源名录素材(电子版),其中,嵩口镇、大洋镇以及同安镇至少提供两篇以上,每篇素材提供1-2张照片,JPG格式,照片必须与素材故事有关。
联系人:张钊荧 联系电话:24895808
邮箱:kjwtj24832232@163.com
永泰县科技文体局
2018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