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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22-3000-2020-00006 | 文号 | 樟林〔2020〕202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25 |
标题 | 永泰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22-3000-2020-00006 | ||
文号 | 樟林〔2020〕202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林业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9-2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永泰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相关科室: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闽林科便函〔2020〕28号)、《关于印发2020年福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榕双打〔2020〕1号)及《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榕林办〔2020〕55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简称林业“双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是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纳入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我局高度重视,于2020年9月14日进行会议部署。为加强领导,成立科技、种苗、执法等部门组成的“双打”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加强部门配合,开展种苗质量监管与执法培训,有序推进林业“双打”工作开展。
二、抓好种苗质量监管
加强种苗选育、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监督指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许可、标签、档案等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种苗质量追溯体系,从源头保证种苗质量和品种真实性。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抽查种苗质量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专项行动,对无证、无签、无生产经营档案、生产销售假劣种苗、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三、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摸底调查
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摸底调查,查清林业植物(含花卉)新品种申报、授权品种情况;使用林业授权品种情况、授权品种侵权假冒等情况,为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专项行动提供基础数据。
四、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专项行动,对各类种苗、花卉苗木交易市场等进行重点监督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重视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假冒林业授权品种和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等行为,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施行。
各乡镇林业站请于每周五将收集到有关“双打”材料报送局科技推广站邮箱:644158050@qq.com。
联系人:科技站 陈铭 电话:24833335
联系人:种苗站 陈坤埕 电话:24873727
联系人:执法队 陈忠 电话:24832163
附件:
1、《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闽林科便函〔2020〕28号);
2、《关于印发2020年福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榕双打〔2020〕1号)
永泰县林业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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