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林业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27 15: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永泰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领取。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安华商茂城南楼三层: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163;传真:0591-24871680)。

  一、概述

  ㈠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县林业局现有干部职工210人,其中行政人员43名,事业编制人员167名。县编委核定林业局行政编制7名、工勤1名、机关事业编制4名、森林公安专项编制35名、事业编制179名,全局总编制226名。县林业局内设行政机构二室三科,即办公室、监察室、营林科、林政科、计划财务科。两个机关事业编制单位,即绿化办、防火办。所属单位有森林公安分局及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21个乡镇林业站。局属事业单位12个、即森林资源管理站、林业基金管理站、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林业执法大队、技术推广与森防检疫站、营林项目管理站,林业规划队、国有林管理站、山林权调处办公室、藤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林业检查站(含塘前、二楼道路检查站)、东星苗圃。林业队伍中中专以上学历占81%,有15名高级工程师,48名工程师,70名助理工程师。

  ㈡《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2010年,按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梳理林业局所拥有的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现《指南》和目录已编制完成,并分类装订成册,上传到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㈢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2008年1月25日下发了《县林业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樟林[2008]19号)的文件,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局长,下设办公室,郑东强同志任主任。

  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我局在2008年的基础上,2011年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

  ㈤学习宣传,教育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科室、站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保护企业、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下发宣传单,宣传《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和能力加强的工作要求,多次指定专人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13条,占85.23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75 条,占14.77 %。

  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2003—2011年,我局共梳理公开信息569 条,其中2003年40条,2004年46条,2005年53条,2006年64条,2007年62条,2008年67条,2009年69条,2010年80条,2011年88条。所有信息现已全部上传到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㈢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通过三种形式。一是互联网。可通过登陆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阅。二是两馆查阅场所。三是局政务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

  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㈠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梳理,定期维护,重要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有效运作,方便公众及时查询。

  ㈡逐一梳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目录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电子化程度,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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