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县人民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 > 永泰县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索 引 号 | FZ12108-0800-2025-00013 | 文号 | 樟民审〔2025〕13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标题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索 引 号 | FZ12108-0800-2025-00013 | ||
文号 | 樟民审〔2025〕13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内容概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永泰县金博幼儿园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永泰县金博幼儿园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永泰县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25MJB6963508;法定代表人:谢玉绥;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马洋工业区洋亭路13号)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永泰县民政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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