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08:22 | 来源:永泰县民政局
    引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文档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ytx.fuzhou.gov.cn/)公布,欢迎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08,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126)。

一、总体情况

)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及时跟进出台相应落实意见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全面推进永泰民政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全面提高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县婚姻登记中心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同时,切实保护好公民隐私。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0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要求,及时更新指南。二是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严格要求各科室在拟文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并落实到位,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

)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有政府门户网站等。一是安排人员负责我局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所发布信息的保障及运维工作,确保网站安全,正常运行。二是继续通过县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供群众查阅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今年在政府网站发布公示类信息2条。

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人员配备,配齐配足人员,在发生人员变动时,确保做好对接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9

 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目前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3.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学习提高,认真查找不足,完善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在政府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开创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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