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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17-1000-2022-00050 | 文号 | 樟农〔2022〕113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3 |
标题 | 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17-1000-2022-00050 | ||
文号 | 樟农〔2022〕113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4-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省级配套补助资金1250万元,每村50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请你们按照《永泰县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樟委【2021】106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顺利进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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