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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17-3000-2023-00014 | 文号 | 樟农〔2023〕111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09 |
标题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17-3000-2023-00014 | ||
文号 | 樟农〔2023〕1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5-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2〕181 号)要求,现就申报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 福州市农业产业强镇。永泰县丹云乡(中草药-三叶青);
(二) 福州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福州市生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永泰县长庆镇、嵩口镇、岭路乡);福州市枇杷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永泰县塘前乡)。
二、申报项目要求
按照《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福州市“ 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农业 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2〕181号)相关要求执行。
(一)2023年在建项目或拟新建设项目,且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
(二)围绕壮大主导产业,优先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 技术、设施、营销、品牌等方面补短板,促进生产要素聚集、产业提档升级;推进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经营主体,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的产业项目。
(三)已享受过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应细化实施内容、建设目标、成效等,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拟给予补助金额(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项目年度投资额的二分之一,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在建项目优先推荐。
三、 项目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乡镇推荐,县级筛选上报”的程序,开展项目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有申报意愿且有项目的对象做好项目申报,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向市级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
四、 申报材料
(一)乡镇推荐文件;
(二)《2023市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资金使用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及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用地相关材料、建设前照片等)。
五、 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予以承诺(详见附件4)。
(二)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2023市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资金使用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及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至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畜牧水产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请随附电子版。
联系人:张延晖, 联系电话:13489199106
许海林, 联系电话:18759174318
电子邮箱: ytcyzx@126.com
附件: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市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3.资金使用汇总表
4.项目申报承诺书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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