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17-3000-2025-00002 文号 樟农〔2025〕17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1-23
标题 关于申请2024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的报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申请2024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的报告
索 引 号 FZ12117-3000-2025-00002
文号 樟农〔2025〕17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1-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申请2024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的报告
内容概述 关于申请2024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的报告

关于申请2024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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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财政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2023 4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20233号)文件精神,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委会、乡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永泰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合规性和完整性确认,并对申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背景审核,村委会、乡镇、县逐级公示,全县符合条件:抛荒撂荒耕地上种植粮食补助面积98.3亩,涉及补助主体2个,补助金额3.932万元,其中市级补助金额1.966万元。现申请抛荒撂荒耕地上种植粮食市级补助金额1.966万元。

  特此报告

  附件:福州市抛荒撂荒耕地上粮食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此件主动公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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