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17-3000-2025-00011 文号 樟农〔2025〕64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4-07
标题 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2117-3000-2025-00011
文号 樟农〔2025〕64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4-0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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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2〕181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2024年公布的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申报项目要求

按照《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福州市“ 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2〕181号)相关要求执行。

(一)2025年在建项目或拟新建设项目,且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优先支持在建产业项目;

(二)围绕壮大主导产业,支持规模化经营、绿色化生产、标准化发展、品牌化营销等项目建设,对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生产要素聚集、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品牌、联农带农作用强、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已享受过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应细化实施内容、建设目标、成效等,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拟给予补助金额(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项目年度投资额的二分之一,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 项目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乡镇推荐,县级筛选上报”的程序,开展项目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有申报意愿且有项目的对象做好项目申报,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向市级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

四、 申报材料

(一)乡镇推荐文件;

(二)《2025市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资金使用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项目预算书、设备采购项目报价单及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用地相关材料、建设前照片等)。

五、 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予以承诺(详见附件4)。

(二)在项目实施地的显著位置上要注明为四类园区建设项目(如:若资金用于新建冷藏保鲜库,则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为“x年市级四类园区资金补助项目”),若购置生产设备等要在生产设备上予以注明(如:购置割草机,则应在割草机上要喷涂“x年市级四类园区资金补助项目”)

(三)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报告、《2023市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资金使用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项目预算书、设备购置项目报价单及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至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请随附电子版。

联系人:张延晖(产 业 园),联系电话:13******106

        陈  涵(产业强镇),联系电话:15******262

        周资越(一村一品),联系电话:13******201

电子邮箱: ytcyzx@126.com 

 

附件:1.《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25市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3. 资金使用汇总表

      4. 项目申报承诺书

      5. 2021-2024永泰县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目录

(此件主动公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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