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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17-3000-2025-00013 | 文号 | 樟农〔2025〕67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15 |
标题 |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索 引 号 | FZ12117-3000-2025-00013 | ||
文号 | 樟农〔2025〕67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1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曾理委员:
您提出的《农业保险助力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第4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保险产品创新、强化监管机制等建议,对我县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政策赋能农业保险,宣传引导护航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政企互动,全力满足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的风险管理需求,为我县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风险保障。积极组织乡镇农技站、村委会通过“大喇叭”、宣传栏、村民会议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宣传,重点解读参保条件、理赔流程等农户关切问题。结合春耕、秋收等农时节点,联合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下乡”现场咨询活动,面对面答疑解惑,筛选本地参保受益典型案例,以“身边事”增强农户风险意识和参保意愿。深入了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探讨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方向和服务优化策略。
二、创新保险服务升级,强化特色产业保障
除了涵盖水稻、生猪、森林等中央政策性保险外,为积极推进永泰县特色农业保险产业的健康发展,通过详细梳理本地特色农业产业,并结合相关政府部门关注度和农户的保险需求,相继创新开发了地方政策性设施蛋鸡及蛋鸭养殖保险(金蛋工程)、食用菌种植保险、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柑橘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李果价格损失综合保险以及商业性古树名木保险和森林生态指数等保险产品条款。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农户提供更深入和全面的风险保障,进一步保障农户收入。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努力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
三、规范监管机制,护航农户权益
当前市、县两级不再开展中央补贴的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和省级补贴的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遴选。县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承保机构遴选结果、中选排序、服务能力,统筹做好县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保障机制,落实保费补贴政策,将本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监督,将保险纳入绩效系统,确保资金拨付规范及时、足额到位,为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的宝贵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会同财政局等部门持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切实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筑牢风险防线。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周统宏
联 系 人:陈凯莉
联系电话:0591-24832127
(此件主动公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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