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204-0100-2016-00043 文号 樟市监办〔2016〕15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10-27
标题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永泰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和“永泰县计量检测所两枚印章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永泰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和“永泰县计量检测所两枚印章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2204-0100-2016-00043
文号 樟市监办〔2016〕15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10-2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永泰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和“永泰县计量检测所两枚印章的通知
内容概述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永泰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和“永泰县计量检测所两枚印章的通知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永泰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和“永泰县计量检测所两枚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7 00:00
| | |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永泰县产品

质量检验所”和“永泰县计量检测所”

两枚印章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名称的通知》(樟委编办〔2015〕7号),决定自即日起启用“永泰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和“永泰县计量检测所”两枚印章,原“永泰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印章同时作废。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