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4 17: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局编制了永泰县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吉祥温泉小区13幢2层A;邮编:350700;电话(传真):0591-24855095;电子邮箱:fzyt@fzfda.gov.cn)。

一、概述

 2014年,永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同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指定分管领导定期督促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规范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在2014年政府信息工作要点方面主要: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三状元信息网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地发布我局应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局认真按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三是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四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根据规定,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资金信息栏目下发布局财政预决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四条途径,一是通过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永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局政务信息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县档案馆向市民提供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便民活动借机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历年累计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0元,收费减免0元,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以来,虽然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由于人员少等客观条件,信息的内容和查询形式仍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严格落实报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督查,按时完成公开目录的编制、上网工作。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

5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

5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总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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