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21:26 | 来源:永泰县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福州永泰”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路28号,邮编:350700,电话:24832426,传真:24830006;电子邮箱:fzyt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主动顺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认真按照省、市、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大部门优势,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以及各种公告公示栏、信息查询窗口等多元化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信息资源,开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有效发挥市场监管信息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作用。本局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立足新高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注重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组织参加县政府等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投入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必要保障。根据县政府办和上级各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2018年永泰县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能,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务实、为民、高效的良好形象。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工作的亮点和成效

1.主动公开企业信息。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在网上发布,及时更新发布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公开。目前,全县经本局核准登记的企业信息均在网上向社会公示。群众可以登录原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www.fjaic.gov.cn,点击首页“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模块中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到经过审批登记的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社会公示工作持续推进。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本局积极推行阳光行政,认真做好上年度财政决算信息、经批准的预算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度财政决算信息以及2018年度部门预算已及时在网站公开。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解读。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是将信息公开属性审查与OA发文流程同步进行,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操作。积极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众可登录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fjfda.gov.cn/首页的“在线服务”专栏,点击进入“数据查询”后,即可查询到相关企业的生产许可信息。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采取网络公开与传统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县政府网站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监督保障标准化,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效能和水平。2018年,本局共新增主动公开公文信息43件,按时公开率达100%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工作,及时统计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登录“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按要求填写、报送。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前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在网上发布。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保密审查原则,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结合部门整合、人员调整实际,对相关规定作了调整。要求相关科室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信息生成时,一并进行保密审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按照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上级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框架目录,录入相应的内容,并做好更新工作,确保上网发布的文件信息“六要素”齐全。对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到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本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领导亲自分管。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县政府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省、市、县政府的要求,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义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8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43条(历年累积数2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

2.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永泰县档案馆等载体为公众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获取渠道。

(四)加大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认真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要求推进政策解读工作,2018年度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件。充分利用网站、123151236512331)咨询电话及电视台、平面媒体、LED广告等新载体,深入解读、宣传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在往年工作基础上,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方式和涉及的主要内容。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为1件,主要涉及投诉举报核查处置情况。(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为3件)。

(二)对依申请的办理情况。2018年本局办理依申请1件,按照规定时间予以答复。“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本局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为0。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为0。历年数据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本局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提升,思想观念不断转变,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新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受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的影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比如:省一级存在三个局,至9月份才正式合并,在一些信息的要求上存在差异,导致部分政府公开信息不易界定。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持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持续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公开中监督,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按照信息公开平台的框架目录,录入相应的内容,并做好更新工作,上网发布的文件信息“六要素”要齐全。对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通过本单位公开栏、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落实责任。持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搞好服务。督促各相关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指导。全县系统将在推进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强化指导和监督,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机关管理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培育典型,及时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抓好统筹规划,通过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把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联动办法,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强化督查。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增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3

22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3

22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2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