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5:06 | 来源:永泰县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永泰县水利局编制了永泰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 (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泗州路1号5楼办公室: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364;传真:0591-248575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发改实际,持续推进、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我局主动对接县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及时跟进出台相应落实意见,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同时,要切实保护好公民隐私。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格式、加强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4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5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主要通过网络申请。

  2.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按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办理、答复。答复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要求,及时更新了指南。二是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

  (五)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为政府门户网站。每周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并书面送县档案馆和图书馆,供群众查阅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按照A、B角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在发生人员变动时,确保做好对接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县政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0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0

4

行政强制

1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90000.0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队伍素质需进一步加强。因机构改革岗位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化,工作交接和人员培训没有及时跟进,影响工作效率。二是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信息数量偏少,种类不多。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工作队伍的培养。做好信息公开的交接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让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业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质量。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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