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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03-3000-2022-00015 | 文号 | 樟商务〔2022〕265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11 |
标题 | 永泰县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03-3000-2022-00015 | ||
文号 | 樟商务〔2022〕265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商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1-1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永泰县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
现将《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榕工信企〔2022〕250号)转发你们,请组织辖区内主管企业,按照文件申报条件及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企业请分别于11月1日、11月22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于11月22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的申请填报工作,并将纸质申报材料盖章一式3份报送至县商务局,纸质材料需与线上填报数据一致。
联系方式:县商务局企业指导科 杨婷婷 吕亚琳; 联系电话:0591-24853623;邮箱:fjytjmj@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优质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永泰县商务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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