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商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00:00 | 来源:永泰县商务局

引  言

永泰县商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樟政办〔2015〕94号)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项内容。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全文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1号,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56338,电子邮箱:fjytjm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我局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5〕38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永泰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二)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我局根据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小组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进行保密审查后及时给予公布。

(三)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公文制发”、“公文运转”、“公文保密”、“办公网络”等管理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做到及时对政务公开文件保密审查与公开、将公开的相关文件按要求移交公共查阅场所(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并做好季度统计报送等相关工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一是利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LED等媒体及时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五)工作亮点及成效。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按照《条例》发布、实施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便民、为民服务意识,同时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到2015年12月,我局根据《条例》规定进行认真梳理、保密审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份,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9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是12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39份信息,和29项(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8份信息, 11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多情况)3份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本年度制作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全文公开,同时也可到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公共查阅场所进行查阅,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检索、查询。

(四)政策解读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积极转载上级有关政策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项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现有办公室人手紧张,无配备专职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离“全面、及时、准确”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稳定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协调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公众的参与力度还是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0

39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0

39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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