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统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11 16:51 | 来源:福州数字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永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自动可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机关大院15号,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0754)。现将本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自《条例》实施以来,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按照县政府要求,对新产生的信息根据规定加强保密审查,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编制、更新,通过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档案馆、图书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统计局组织干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要求,熟悉程序,规范行为,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度县统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是县统计局在工作中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统计公报、文件、统计专业报表规定上报时间、机构运作和职能、工作总结等。可以通过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各项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等。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省、市、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附件:2011年永泰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统计表

  永泰县统计局

                    2012年1月11日

  附表

  2011年永泰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8

其中:1、网站公开

18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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