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8 09:20 | 来源:永泰县统计局
          引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永泰县统计局编制了永泰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 )。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统计局联系(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23楼,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0754,电子邮箱:tj2483075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办公厅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局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受理依申请信息5件。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政办〔2019102号)精神,我局根据业务分工,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重点围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健全制度规范等个方面抓好政务公开推进工作。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永泰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工作。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舆情管理工作发生舆情在第一时间报告对舆情涉及到的内容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声,并由相关业务科室审核把关外宣材料,形成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的舆情应对处理格局2019年永泰县统计局通过12345平台受理诉求件1件,主要涉及统计数据方面,及时回复率为100%,及时查阅率为100%,总体满意度100%。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县统计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由局执法检查科起草相关文件,2019年9月11日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永泰县统计局关于印发<永泰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永泰县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永泰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 》(樟统〔2019〕32号)。

3.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严格实施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经办。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并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今年以来,共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48条,统计信息22条,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4条。

4.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我局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历年累计31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8规划计划类信息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3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1.2019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历年累计7主要通过网络申请,涉及的内容主要是统计数据有关事项。

2.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按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办理、答复。答复件中,“同意公开”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要求,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及时更新指南。二是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要求,由公文拟稿人认真填写公文处理单的信息公开属性,并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

是加强人员保障本单位按照A、B角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畅运行不脱节。是加强业务学习。利用培训会、微信群、电话等多种方式,学习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是加强内容审核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拟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28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二是干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提高业务水平和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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