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27 | 来源:永泰县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发布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纸质版报送于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欢迎查阅。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数字信息科(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71082,电子邮箱:ytzw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2年,全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9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2年,全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数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2022年全办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

  2.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2022年,全办依申请公开信息:网络申请9件,信函申请1件。答复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5件,“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不予公开答复数”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遵守保密审查要求。按照《永泰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二是遵循信息审核制度。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逐字逐句审核表述是否存在问题,做到先审后发,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三是建立舆情收集回应处置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健全舆情收集回应处置机制,保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补短板强弱项。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网页进行维护,增设了“‘十四五’规划”及“市场监督执法”专栏,第一时间更新该栏目。二是保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绩效考核。制定并印发《永泰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二是压实压细责任。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公开单位听取省、市政务公开视频培训会,学习政务公开工作专业知识。

  (六)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紧扣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全办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有关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2022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2.紧扣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方面升级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另一方面优化政府网站网站中“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的留言功能。

  3.紧扣基层政务公开建设 

  一是协调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咨询政策等提供便利。二是丰富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功能。三是督促各乡镇完整、规范公开本乡镇信息,对未按要求公开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6

6

9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是政策解读质量数量、质量有待提升。政策解读数量仍然较少,解读形式单一。另一方面由于工作人员不稳定,工作连续性不足,工作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加政策解读数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在增加政策解读数量的基础上,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解读途径;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保证工作质量。集中开展全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稳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办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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