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1:11 | 来源: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永泰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了永泰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 )。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87-1号南城区办公楼20层,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2273,电子邮箱:135769897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条例》及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加大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宣传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15条,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件。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永泰县政府网站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建筑行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及时转载惠企利民的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加强供水、供气等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加强疫情防控同时,切实保护好公民隐私。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按照《条例》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5条,部门动态14条,提案办理17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历年累计103件。主要通过当面受理,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城市建设有关事项。

2.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按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办理、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要求,我局及时更新指南,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二是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严格要求所有公开单位公文处理单增设信息公开属性,并落实到位,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也应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

(五)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的公开渠道主要是政府门户网站、美篇、微信公众号。一是安排人员负责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保障及运维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继续通过美篇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群众对城乡建设工作有参与感。三是规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和管理微信公众号,2020年共发布城乡建设、疫情防控、平安建设、文明精神建设等信息89条。

监督保障情况

是加强人员配备。按照A、B角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在发生人员变动时,确保做好对接工作是加强业务指导利用QQ群、微信、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的交流和指导。是加强督促检查。按季度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排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反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0

 6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

 -15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622823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于政策研究还不够深入。在结合城乡建设工作实际中,部分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仍不准等。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还不足。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还不全面,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到吃透学透,将政策方针指向融合于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

二是加强本局内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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