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峰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6:13 | 来源:永泰县城峰镇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特编制城峰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 )。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城峰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板桥路486号,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131,邮箱:ytcfdz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我镇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加大宣传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镇各公开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7条,受理依申请信息0件。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镇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城峰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重点围绕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等七个方面抓好政务公开落实工作。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2020年,我镇高度重视用权公开,按要求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及时做好政府领导及职能站所相关信息更新完善;按季度公开重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按时保质发布规范性文件。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1)推进整改情况落实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对于巡视组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百分百上网公开。

2)进一步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将涉及本单位的预算工作、决算工作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通过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专栏公开,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任务。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由专人负责,在“城峰在线”微信公众号更新内容,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更新频率在2周内,全年共更新123篇,内容涵盖了党建、征地拆迁、项目攻坚、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等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城峰镇各项工作情况,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便民服务效果。 同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提升公开质量。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政策解读制度。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要求村居干部加强宣传,做好精神传达,确保政策入村入户。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通过12345平台受理诉求件1284件,主要涉及城建建设、交通能源环保、纪检监察等方面,满意率99.17%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做好网上公开。形成以门户网站为基础,城峰在线、公示栏、广播为补充手段,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我镇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掌握防控动态信息和宣传口径,做好正面舆论引导,严防负面舆情引发社会不稳定。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横幅海报、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宣传媒体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力度、宣传频次、宣传覆盖面,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控,提高公众防控意识和能力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及时发布公开最新官方疫情信息时,业务人员严守信息保护底线,严防信息泄露。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

正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按照规范公开格式进行规范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7条信息中,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为7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全镇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要求,督促并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更新指南。二是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严格要求所有公开单位公文处理单增设信息公开属性,并落实到位,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也应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永泰县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2020年绩效考核,我镇积极转发《永泰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并按季度通报考核情况。

(五)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对政府印发的各类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文件,通过文字、图表、现场讲解、电话沟通、短信联系、网站公开等方式进行解读,并将政策解读融合日常工作会议,将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情况,向村干部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村干部加强宣传,做好精神传达,确保政策入村入户。一是安排人员负责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保障及运维工作,确保网站安全,正常运行。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供群众查阅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我镇均按照AB角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在发生人员变动时,确保做好对接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利用微信群、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的交流和指导。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大对全镇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完善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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