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洑口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9:20 | 来源:永泰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编制洑口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报告的网站公开电子版可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网”(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洑口乡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洑口乡洑口村1号二楼党政办,邮编:350704,电话:0591-2464110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洑口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樟政办网传〔2021〕1号和《2021年永泰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了我乡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

 2021年,我乡在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7及时回应市民关切的问题,通过12345平台受理诉求件108件,截止目前,已办结108件,主要涉及疫情防控、城建建设、道路交通、民生保障等方面,及时查阅率为100%,及时回复率为100%,总体满意度100%。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信息0条、规划计划的信息0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0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的信息0条、政务职权公开的信息0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信息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0条。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全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要求,及时更新指南。二是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文处理单增设信息公开属性,并落实到位,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也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

)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有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府门户网站按照集约化管理已经全部移到福州市平台,县级负责网站内容保障更新及运维工作。一是安排人员负责东洋乡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保障及运维工作,确保网站安全,正常运行。二是及时将档案文件报送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供群众查阅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规范全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我乡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21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21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21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依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三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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