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912-1700-2021-00054 文号 盖委〔2021〕60号
发布机构 盖洋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27
标题 关于印发《盖洋乡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了认真做好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21〕37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 ”换届工作的通知》(榕委办〔2021〕26号)和省、市、县村“两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FZ12912-1700-2021-00054
文号 盖委〔2021〕60号
发布机构 盖洋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2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盖洋乡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了认真做好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21〕37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 ”换届工作的通知》(榕委办〔2021〕26号)和省、市、县村“两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盖洋乡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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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盖洋乡2021年村“两委”换届

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盖洋乡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贯彻落实。

 

                        中共永泰县盖洋乡委员会

                       永泰县盖洋乡人民政府

                       2021年827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乡班子成员,存档。

盖洋乡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21〕37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 ”换届工作的通知》(榕委办〔2021〕26号)和省、市、县村“两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鲜明导向,选举出符合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求、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高城乡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的村“两委”班子,为深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基层落实落地,奋力谱写盖洋乡绿色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正值“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两委”任期与“十四五”高度契合,承担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等重要使命。各村要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大力选拔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甘于奉献、敢闯敢拼、能够团结带领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的优秀人员,通过换届选出对党忠诚好头雁、堪当重任好班子、干事创业好导向、风清气正好生态、群众满意好效果。

全乡村“两委”换届工作从2021年8月开始,2021年11月底前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限:8月27日前完成)

1、调查摸底,做好准备。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面摸清各村的底数,特别是换届选举“重点村”、“难点村”的情况,建立各村选情分析档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全面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掌握各村党员群众对审计结果的反映,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现任党组织班子考核工作。具体做到“6个清楚”:即现任村级班子运行情况清楚;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清楚;“一肩挑”人选和后备力量储备情况清楚;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矛盾纠纷等问题清楚;党员群众的关注期盼、对换届的意见建议清楚;换届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清楚。

2、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倒排时间进度,提出换届选举具体工作的要求。8月27日前将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各村“两委”职数配备安排表报送县换届办。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选派精干力量强化指导。各村党组织要完成换届工作方案、本届村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定,对各项筹备工作进行分工。

3、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开好三场会:一是召开乡班子会议,研究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定各村“两委”名额等;二是召开各村党组织书记和包村干部会议,全面动员和骨干培训。三是指导各村党组织召开“两委”扩大会,传达选举工作精神,研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同步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研究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下届党组织班子书记、副书记、委员名额等。村党组织将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和工作方案报乡党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选委会成员职数、推选方式和出缺后递补方式,确定选举委员会选举日;确定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职数、妇女成员职位、职数和委员的差额数;讨论通过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讨论确定选民登记、委托投票等事宜;公告选委会职数、推选方式、推选时间、地点、参加对象及成员出缺后的递补方式等。

4、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乡、村两级利用标语、黑板报、公开栏、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党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换届纪律要求等有关规定。注重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防止和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限:8月28日至10月15日)

1、“两推”(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选情复杂的村,由乡党委派人主持。具体步骤是:

1)制定办法。乡党委按照县委制定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村民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党委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在此基础上,乡党委形成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8月28日前)

2)民主测评。乡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8月31日前)

3)党员和群众推荐。在测评会上,村党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部分群众会议,全额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村民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乡党委直接提名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需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群众应有一定数量、具有广泛代表性。党员推荐得票和村民代表推荐得票要分开计票,党员村民代表计入党员推荐得票。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村民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向乡党委报告,乡党委研究村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参考村民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作为研究推荐村党组织“一肩挑”人选和交叉任职人选的参考依据。(8月31日前)

(4)开展资格联审和考察。村党组织对“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初审。乡党委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村“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后,9月2日前报县换届办。县换届办将相关人选提交纪检监察、政法、统战、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信访、住建等部门进行联审,同时征求宣传、文明办、林业等部门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资格。(9月7日前)

6)组织考察。乡党委派出工作组,对通过联审的村“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将初步人选名单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及时受理并处理考察公示期间的各种反映。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党委进行考察,并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研究讨论。(910日前)

7)乡党委推荐。乡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9月11日前)

8)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9月16日前)

9)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乡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9月17日前)

10)纪律承诺。乡党委与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做到三个100%和“六必谈”,即凡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100%,乡党委与候选人谈心谈话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由乡党委组织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参选对象、重点对象、“退下来”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讲明白换届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讲明白负面清单和资格条件,明确选人用人标准;讲明白换届纪律要求,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讲明白工作任务,激发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热情。(9月17日前)

2、村党组织正式选举(9月25日前基本完成)

本环节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最重要的一环。

(1)筹备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在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一是起草报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工作,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村民委员会以及村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注重听取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老同志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的意见,形成送审稿,报乡党委审定。二是准备文件。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三是会议研究。村党组织召开党小组长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的其他事项。外出党员比较多的,应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党员相对集中的时间召开。四是下发通知。村党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到本人。五是布置会场。党员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党员的座区和座席,可按各地的习惯,由左至右或由中间向两边依次排列,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纵向排成若干列。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以及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拍照设备。(9月22日前)

(2)大会选举。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具体议程如下:①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会议有效。②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③通过党员大会议程。④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⑤分组讨论,大会休会。党员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⑥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⑦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⑧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候选人要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⑨组织选举。可采取间接选举的办法,由党员大会先选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或差额选举。也可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委员、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出。⑩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通过大会工作报告。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发言。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按照中组部在工作问答中关于以下八种情形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被停止党籍的;④在留党察看期间的;⑤被依法留置、逮捕的;⑥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⑦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⑧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村党组织应事先通知全体党员选举事宜,能够到会参加选举的,可计入应到会人数。

(3)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乡党委及时作出批复。(9月30日前)

3、村民委员会选举(10月15日前基本完成)

(1) 推选选委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可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方式推选产生。候选人依据选举方式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采取村民会议方式选举的,应先调整选民名单,在上届选民数基础上,减少户籍和居住地迁出的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死亡的选民;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的,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方有效;提名选委会成员候选人;推选选委会成员;召开选委会成员会议,推选选委会主任;公告推选结果和选委会主任、委员名单。(9月7日前)

(2) 进行选民登记工作。选委会确定选民登记日为选举日35日以前;公告选民登记工作起止时间、地点、对象、登记方式和注意事项;组织登记员对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受理户籍不在本村、居住在本村一年以上公民的登记申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户籍不在本村、居住在本村一年以上的公民要求登记参选事项;公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和受理委托投票注意事项(选举日20日以前)。

(3)受理选民对选民名单的申诉 在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的同时,公告受理选民对选民名单申诉的截止日期(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受理选民对选民名单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受理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委托投票申请(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至选举日前5日内)。

(4)调整、解释村民的申诉。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法作出调整或解释;编制各小组选民花名册;公告选民名单和外出选民名单更正情况。(安排3天时间)

(5)召开选委会成员会议。确定村民代表总数、妇女村民代表人数及分配方式,将村民代表和妇女村民代表数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确定并公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方式、各村民小组具体的选举时间。(与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共安排5天时间)

(6)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提名村民代表和妇女村民代表候选人,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由本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选举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在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中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组织投票选举,可同时对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事项和新修订的村规民约进行表决。公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果以及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事项和村规民约表决结果。(与召开选委会成员会议共安排5天时间)

(7)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公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资格、截止时间和具体要求;组织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公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初步候选人名单(选举日10日以前)。

(8)候选人资格审查。受理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合格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资格审查乡安排2天时间、县安排6天时间)

(9)组织开展竞选、预选。候选人撰写竞职承诺演说;村设置候选人情况介绍栏和竞选栏。召开选委会成员会议,确定预选方式、时间和地点;公告预选方式、时间和地点;审查候选人演说材料,演说内容包括:五年治村目标、治村措施、当选承诺。当选承诺包括:承诺遵守宪法法律、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承诺在换届期间不拉票、不贿选,郑重声明选举期间以及当选以后,违反上述承诺取消候选人资格,若当选自行终止职务,以上承诺,请广大村民监督;公布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竞选演说材料,做好竞选的各项准备工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候选人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问;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现场唱计票。公告预选结果和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日2日以前);受理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名单公布后1日内)。

(10)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定公布并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确定投票站数量、地点以及中心投票站;制作选票、票箱;布置选举会场;制定选民投票须知、确定投票起止时间、制作放大票样、准备写票、计票工具等;确定并公告接受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名单;受理要求代写选票的选民代写申请,公告被代写人和代写人名单;制定并公告无效票认定规则;公告委托投票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编制各投票站选民名册和外出选民名册;公告投票选举起止时间,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站地点及各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名单。(投票选举前准备到位)

(11)投票选举。选举工作人员到位;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开始,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和会场纪律。各投票站同时开放,选民凭选民证(身份证、户口簿)进入投票通道,依次验证、领票、秘密写票、投票。需要代写的选民在代写处代写选票;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集中到中心投票站;进行唱、计票;主持人、唱、计、监票人在计票记录上签名;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密封选票和选民花名册;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结果;公告当选结果。

(12) 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并公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差额数的,应通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公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方式、时间、地点及参加对象;按确定的方式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公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

(三)建章立制阶段(时限:1016日至10月31日)

1、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分工,并向党员大会进行通报。

2、乡党委指导、监督村党组织新老班子进行工作移交。

3、村党组织制订任期工作规划、开展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工作承诺活动等。

4、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上岗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工作。

5、做好换届工作总结和材料存档工作。乡村“两委”换届工作书面总结,会同新一届村“两委”组成人员基本情况形成表册上报县委组织部。

准确把握选人标准

(一)严把候选人资格条件。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道德品行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敢于担当,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3)带富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敢闯敢拼,在团结带领群众致富、共创美好生活上有思路、有实招。(4)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动员群众合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各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干部,村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甘于奉献。

把牢底线要求,对存在下列“10+3”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村“两委”候选人:(1)政治上的两面人,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2)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4)非法煽动、组织、参与以信访为名的聚集滋事,或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6)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7)近5年内因聚众赌博、扰乱公共秩序等被处以行政拘留,或有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的。(8)在疫情防控、防汛抗台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9)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10)本届任期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近3年民主评议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同时,要把违规违纪入党的,违反福州市“十个严禁、五个必须”相关换届纪律要求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人员,也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排除在“两委”班子之外。

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的“两委”班子任职。各村要引导党员和群众严格按照村“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

在我乡创业就业一年以上、经政治把关合格的台湾地区籍居民,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村的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二)建立健全审查考察机制各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把好“初审关”;乡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小组,要对村“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各部门进行联审。联审部门应当提出明确审查结论,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取消其资格。乡党委对通过联审的村“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需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党委进行考察,并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研究讨论。

(三)选优配强带头人。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推动包村领导“下深水”选人,逐村分析研判、搞好人事安排,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大力实施优秀人才回归行动,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择优选拔尤其注重把在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抗台等重大考验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选进村“两委”班子,推动村“两委”班子整体优化提升。坚持“先定事、候选人,干中换、换中干”的思路,探索开展“揭榜挂帅”活动,真正把有能力、善担当,有思路、能致富的人才充实到“头雁”队伍中,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用人导向。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按照全面推行、应挑尽挑的原则,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村,一般要设置党组织副书记、村委员会副主任。各村要将“一肩挑”要求写入选举办法。同时开拓思路、拓宽渠道,妥善做好因“一肩挑”工作需要,从主干位置退下来人员的安抚安置工作。鼓励和支持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机构、村民小组的负责人,党员依法依规参加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选举,力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党员过半数,村委会候选人过半数为党员,过半数党员当选为村民代表或村民代表过半数由党员当选。

(五)优化班子成员结构。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村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1500人以下的村安排3-5人;1501至5000人的村安排5-7人。

优化村干部年龄、学历结构,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确保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6岁至55岁为主体、学历结构以中专高中以上为主体,实现年龄、学历的“一降一升”。“两委”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2岁,其中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村“两委”成员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不低于72.5%,村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不低于44%。原则上,现任“两委”人选拟继续提名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除了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推荐新进村“两委”班子的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经乡党委研究同意后可给予放宽,其中党组织书记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确保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要按照法定程序,推选村妇联主席进入村委会班子,力争村委会班子中女性成员的比例高于上一届,村民代表中的女性比例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鼓励和支持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机构、村民小组的负责人,党员依法依规参加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选举,力争实现“三过半”,即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党员过半数,村委会候选人过半数为党员,村民代表过半数由党员当选。

有序推进换届选举

进一步细化村“两委”换届程序和办法,依法依规组织选举,整个换届选举应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不截留”,切实保证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调查摸底。推动包村领导“下深水”选人,逐村调研分析,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6个清楚”,尤其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难点村。2)集中整顿。结合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对软弱涣散、选情复杂特别是黑恶势力影响、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一村一策”重点整治,不整顿到位不换届。3)业务培训。落实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和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确保相关人员提前熟悉并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等。4)宣传发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换届的政策要求、人选标准、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纪律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二)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1)做好选举筹备工作。各挂钩领导要指导村党组织做好大会工作报告起草、有关文件准备、召开党小组组长会议研究大会有关事项、下发大会通知、会场布置等工作。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乡考核组,要深入走访党员、群众,各村党支部要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对现任村“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同时,组织党员、群众推荐下届村“两委”班子人选。群众推荐可以以户为单位或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如党员群众推荐符合条件人选不足候选人应选名额的,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从推荐得票数较高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中组织二次推荐。在此基础上,乡党委将结合村党组织推荐情况,召开会议研究推荐村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此期间,乡党委将对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的思想工作。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推荐、联审和考察情况,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全村范围内公示,并报乡党委审批4)召开大会选举。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换届大会选举工作,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5)选举结果报批。村党组织要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乡党委将及时作出批复。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带头落实村换届工作的各项要求,按时参加大会选举,确保党员参会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严重影响换届进程、侵犯其他党员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给予严肃处理。选举期间不得随意迁移党员组织关系。

(三)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村选举委员会推选、制定选举办法、选民登记、村民代表选举、候选人提名推荐、组织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工作,确保整个换届过程依法公正、规范有序。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推选村党组织书记为村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一名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2)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3)组织选民登记。依法开展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工作,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经讨论同意后予以登记。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乡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要向乡换届领导小组、村“两委”及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坚决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参选。4)做好候选人提名工作。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妇女成员候选人实行单独提名、专职专选。所提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正式候选人人数的,应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候选人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能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要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严禁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以及违反规定分发村级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费用等进行拉票。候选人应围绕任期工作目标规范竞职承诺内容,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列入承诺;外出经商谋生的候选人,要把在岗在位为村民服务列入承诺。5)组织投票选举工作。完善领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规范的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规范委托投票行为,确保整个投票选举过程依法公正、规范有序。实行候选人现场回避制度,选举当日,候选人先集中投票,再由乡机关干部负责集体回避到所在村的特定场所,不得到选举现场或以电话、网络等方式影响选民投票。推行在换届选举前将村“两委”公章收归乡党委代管做法,防止乱盖章、不及时移交公章计票结束后,对出现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满足当选票数的人员,不能立即宣布选举结果,应按程序审查考察后,才可确认结果。

(四)同步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为3-5人。各村党组织要把好关,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文书、村财务工作人员(村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要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五)做好村“两委”换届后续工作。1)做好工作交接。“两委”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交接,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2)加强村“两委”配套建设。及时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推选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组织建设,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支持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配套组织的负责人原则上,民兵营长必须是村“两委”成员且是中共党员3)做好换届总结。各村要做好换届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4)完善治理机制。要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六要”群众工作法,建立健全集中办公、轮流值班、便民代办等相关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评议“一肩挑”人员工作机制,完善村级事务决策多方会审机制。乡党委将定期研究村务监督工作,经常了解村务监督落实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营造良好换届环境

(一)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宣传内容,明确宣传重点,确保换届的意义、政策规定、选举流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以村党组织为单位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加强对参加竞选人员的教育,推行乡党委书记和候选人集体谈话、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三个100%,即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100%,乡党委书记与候选人谈心谈话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

(二)加强全程监督。要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可以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采取公开举报热线、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实行“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由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签字认可。

(三)严肃换届风气。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切实防范“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坚决打击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妨碍选举,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严格教育在职干部与离退休干部不插手、不干预村“两委”换届工作,一旦发现影响和破坏村“两委”换届的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防范化解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全面掌握换届选举动态,及时稳妥处理。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对有关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防范舆论炒作风险,建立新闻发布审批和重要稿件审核制度,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换届工作有关信息。对网络和媒体出现换届政策被误解误读、问题被放大炒作、报道失真失实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要防范疫情反弹扩散,在组织换届选举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做好信访工作。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受理工作,加大选举工作矛盾排查力度,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选情复杂的村、派驻工作组实地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换届期间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有关换届的来信来访,信访、纪检监察、组织、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领导责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把落实村“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抓村 两委换届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村 “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每个村将选派乡领导班子成员包干负责,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对每个换届重难点村,由一名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外,安排一名乡主要领导包点抓方向、保稳定,一个工作组全程负责具体抓整治、作指导,县里也将成立专门工作指导组,有针对性地加强重难点村工作力量。

(二)明确职责分工。坚持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切实做到统一摸底调研、统一制定方案、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对外宣传、统一督促指导的“6个统一”。乡领导班子成员要包干到村,做到力量全下沉、指导全覆盖。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乡纪委要牵头做好换届选举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党政办要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密切关注网情舆情,防止恶意炒作;财政所要落实选举工作经费;乡三资监管中心要指导做好换届前的村级财务审计,以及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等;乡派出所要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乡综治办要及时做好涉及村“两委”换届的群众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武装、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村民兵营、团支部和妇代会等配套组织建设工作。

(三)强化工作督导。上级巡回督查组,将抽查10%—20%的村,重点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政策效果、严肃换届纪律等情况。乡党委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督导组,对换届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促进选举公开公正。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情况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将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认真总结、交流和推广换届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要将书面报告呈报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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