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919-0300-2022-00001 文号 红政〔2022〕5号
发布机构 红星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14
标题 红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星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现将《红星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索 引 号 FZ12919-0300-2022-00001
文号 红政〔2022〕5号
发布机构 红星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1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红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星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现将《红星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红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星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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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直各单位(部门)

现将《红星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泰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2022114 

 

 

红星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结合《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红星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2021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事故教训,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隐患,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标本兼治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隐患。对在红星乡经营的燃气供应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供应点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检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演练流于形式等隐患。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行为,取缔“黑气”窝点;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上报主管部门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供应点;依法依规推动燃气供应点提升改造,促进城镇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职责部门:村建办派出所、各村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卫生院、农贸市场、机关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用气场所不通风,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隐患。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主动接受供气企业入户安检和指导,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正常使用。(职责部门:村建办、、安办、消防站、各村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隐患。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家用燃气器具的认证活动进行严格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检查。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职责部门:相关部门、各村

此外,各乡村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我燃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提高我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三、进度安排

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乡村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2月2日全国、全省、全市、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安排,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排查摸底(2022年1月至3月)。乡村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本辖、本行业领域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各乡村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在2022年1月29日前完成辖内燃气企业的摸底调查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三)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乡村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逐月动态清零,重点隐患由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力量准备,以“细致、精致、极致”的标准抓好燃气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全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在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安办牵头,村建办具体负责。安办建立季度会商机制,协调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村建办牵头建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和燃气安全重大隐患清单。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各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督促燃气用户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派出所、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常态化安全检查;各乡村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督促燃气供应点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燃气实际使用者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乡村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强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对液化气供应点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对存在使用不合格灶具、气瓶等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上限处罚;对屡教不改的液化气供应点,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坚决防止“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要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三)加强督导考核。乡安办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安委会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挂牌督办、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

(四)加强宣传教育。乡村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县住建局、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发改等单位要和宣传部门加强配合,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宣传内容,加大燃气安全科普宣传,报道有关部门开展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附件:1.永泰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2.永泰县燃气安全重大隐患问题清单

3.红星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永泰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经营企业

情况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数量(个)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人)

 

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数量(个)

 

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人)

 

管网情况

现有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长度(公里)

 

违章占压管道数量(段)

 

燃气隐患

排查情况

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数量(个)

 

整改完成的一般隐惠数量(个)

 

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数量(个)

 

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数量(个)

 

执法检查

情况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次数(次)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处罚次数(次)

 

取缔非法燃气企业数量(家)

 

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数量(个)

 

执法检查处罚金额(万元)

 

报警器安

装情况

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数量(个)

 

安装燃气报警器餐饮企业数量(个)

 

使用燃气的居民户数(户)

 

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户数(户)

 


附件2

永泰县燃气安全重大隐患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属地

隐患点名称及

隐患内容

整治时限

所在地

行业主管部门

采取的措施及

整改进展情况

1

 

 

 

 

 

 

2

 

 

 

 

 

 

3

 

 

 

 

 

 

 

 

 

 

 

 


 

附件3

红星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杨忠泰(党委副书记、乡长)

     陈章河(人大主席)

朱金辉(党委副书记

                  王益彬(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亮贤(党委委员、副乡长)

                  蔡从锐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宇(组织委员)

侯丹榆(党委宣传委员 、统战委员

黄晓平(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陈碧环(副乡长)

                  张景亮(司法所所长)

          员:    勇(党政办负责人)

                  王雄标(纪委委员、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安办工作人员、村建办工作人员)

吴永龙 水利站负责人、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安办工作人员

潘爱霞 (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

薛明梅(消防站负责人)

林波(派出所民警)

杨训(派出所民警)        

乐传津(卫生院院长)

许维建(供电所所长)

廖贞?(中学校长)

                  朱建全(中心小学校长)

鄢国礼(信用社主任)

吴祖演(尧祥村支书、村主任)

                  吴孟锋(雁门村支书、村主任)

                  徐在燊(礼柄村支书、村主任)

刘祥官(淡洋村支书、村主任)

吴绍良(红星村支书、村主任)

                  徐钦国(西寨村支书、村主任

吴绍凤(过岭村支书、村主任)

胡亦相(坂尾村支书、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村建办由陈章河与胡亮贤同志做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由村建办工作人员王雄标同志兼任,负责协调、上报、开展相关监管相关工作。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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