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路乡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7 00:00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我乡编制了岭路乡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附表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岭路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岭路乡岭路村2号;邮编:350722;联系电话:0591-24501006;电子邮箱:lingluxiang@163.com)。

一、概 述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今年,全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6条。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乡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5〕38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三)健全公开工作机制

我乡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持续、深入、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有效的向公众公开我局的主要工作信息。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年来,我乡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渠道,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5年我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历年累计2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信息类4条,占66.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占33.3%。

(三)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乡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yongtai.gov.cn。

2. 在永泰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乡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乡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乡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公众的参与力度还是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缺乏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进一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部分单位人事变动,新进的接替人员业务不熟悉,要及时组织新人员参训,以熟悉相关业务。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

24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

24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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