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路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31 10:14 | 来源:永泰县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我乡编制了岭路乡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附表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岭路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岭路乡岭路村1号;邮编:350722;联系电话:0591-24501006;电子邮箱:lingluxiang@163.com)。

一、概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完善体制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24条。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和成效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截至2018年底,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乡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8108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发挥媒体作用。二是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网上办事服务项目标准化,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完善住房网站反馈机制。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务网站建设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公开,加强审查、完善不足。

(三)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我乡非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经费为0元。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有效的向公众公开我乡的主要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8年我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历年累计30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信息类14条,占59 %,规划计划类10条,占41% 

(三)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乡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 http://www.yongtai.gov.cn

2. 在永泰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 可以通过申请到乡党政办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乡对政府印发的各类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文件,通过文字、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解读,并将政策解读融合日常工作会议,将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情况向村干部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村干部加强宣传,做好精神传达,确保政策入村入户。今年政策解读数量0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开设社会关切问题回应专栏。本年度共计回应社会关切数量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乡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乡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缺乏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部分单位人事变动,新进的接替人员业务不熟悉,要及时组织新人员参训,以熟悉相关业务。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4

30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4

30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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