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路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16:28 | 来源:永泰县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岭路乡人民政府编制了岭路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岭路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永泰县岭路乡岭路村1号;邮编:350722;联系电话:0591-24501006;电子邮箱:lingluxian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的工作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各部门、各村的宣传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完善体制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15条,受理依申请信息0件。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乡根据业务分工,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重点围绕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等方面抓好政务公开推进工作。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主动对接县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信息编码“四级四同”,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与县里对接,同步修改变更相应事项清单。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政府下发的文件,制定本部门的政策解读制度,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将政策解读融合日常工作会议,将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情况向村干部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村干部加强宣传,做好精神传达,确保政策入村入户。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将培训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和新媒体,及时准确转发疫情信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规定,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历年累计33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4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乡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指南。二是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对上网信息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并将落实工作要点情况纳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安排人员负责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保障及运维工作,确保网站安全,正常运行二是抓好政府信息报送公共查阅场所工作,确保本年度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都送交至“两馆”,供群众查阅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规范我乡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今年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156条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按照A、B角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在发生人员变动时,确保做好对接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水平,利用培训会、QQ群、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的交流和学习。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由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搞形式主义的部门,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众的参与力度还是不够;二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

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完善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岭路乡人民政府

202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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