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910-3000-2021-00008 文号
发布机构 嵩口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12
标题 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公开出让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公开出让公告
索 引 号 FZ12910-3000-2021-00008
文号
发布机构 嵩口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公开出让公告
内容概述 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公开出让公告

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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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将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予以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基本情况

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位于嵩口镇白湾村附近,距离嵩口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约12公里;经测绘评估该弃碴点的石方量面积6184.2平方米,可开挖石料的方量为46977.5立方米。详见福州伍魁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评估报告。

二、出让年限:两年

三、出让保留底价:62

四、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一)公开出让公告时间:

20210812日至20210816日(含节假日)

(二)公开出让报名时间:

20210819日至20200821

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浩瀚工程管理(福建)有限公司

材料费:2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06900199

(三)公开出让时间:

2021082410时开始

(四)出让地点:

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五、买受人范围

买受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不得被法院部门列入的失信单位或个人。③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必须注册在永泰县境内,自然人申请竞买的必须具有永泰籍户口,截止公告之日起年满18周岁。

六、竞买保证金及成交款缴付方式

1、买受人必须在申请竞买报名时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汇入出让人指定帐户,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竞买保证金为19.5万元人民币(可抵竞得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公开出让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竞得价款由买受人在收到出让确认书起7日内缴清,汇至指定账户,并在缴清竞得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没收竞买保证金,报价排名第二的递补为竞得者,以此类推,直至报价排名第三高者。

3、 保证金缴纳账户:永泰县嵩口镇财政所

9010513010010000010920

竞得款缴纳账户:永泰县嵩口镇财政所

9010513010010000010920

七、公开出让方式

1、弃碴采取公开挂牌出让方式

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由嵩口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采取公开竞拍,出让保留价62万元,每举牌一次加价3万元,或3万的整数倍(需买受人自行报价,但必须是3万的整数倍),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2、买受人必须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买受人经资质条件审查后,符合资质条件的买受人必须达到3个(含3个)以上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挂牌出让地点方可组织挂牌出让,否则本次公开挂牌出让视为无效,退还竞买保证金,另行组织。

3、公开出让现场参与的所有买受人均不报价或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视为无效,另行组织。

4、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公开挂牌出让地点参与竞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加工场地由买受人自行选择,买受人应书面承诺加工生产、运输时不得损坏乡村道路,并缴纳道路损坏修复和复绿押金20万元,买受人在收到出让成交确认书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汇至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违约,没收竞买保证金。

6、弃碴场加工生产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合同年限后,买受人不得再生产使用该弃碴场弃碴 ,镇政府无条件收回弃碴所有权。

八、其他事项

1、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为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

2、本次公开出让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永泰县莆炎高速(嵩口段)A2标段弃渣点石方公开出让文件。

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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