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916-0100-2023-00013 文号 同政〔2023〕258号
发布机构 同安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7-13
标题 关于印发《同安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同安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2916-0100-2023-00013
文号 同政〔2023〕258号
发布机构 同安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7-1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同安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同安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同安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15:24
| | |

各村:

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樟农〔2023〕200号)文件精神,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各村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推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有效保障农村集体以及人民财产安全。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持续推进问题排查和整改。常态化受理群众在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和福州市惠民资金网“三资”公开平台反映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对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集体“三资”侵占问题持续开展排查,2022年度以及今年新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每月跟进指导督促整改到位。

(二)发挥线上监督平台功能作用。针对农民群众在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等途径反映举报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集体资源资产被侵占等问题,建立县级受理、市级巡查、省级督办工作机制,认真核查、及时整改、按时反馈。

(三)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网上公开。推动各乡(镇)通过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及时向村民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深化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增效”,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线公开、在线监督。要对照《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榕农综2022107号),查看是否存在重大事项应公开未公开、线上线下公开不一致等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纳管尽纳管。

(四)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把清产核资做深做透,做到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产权归属清、债权债务清,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建好卡片台账;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扎实做好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和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五)提升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合同管理、公开管理、预警监控等多种功能,探索集体资产在线监管,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全县“网上审批非现金结算村务卡”试点工作,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收支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收支两条线,收付全程留痕,破解结算方式不够安全问题,防范村级“微腐败”

加强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要针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资金资产使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完工验收和决算执行等情况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届中审计工作,排查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村集体搞围标串标、损失浪费等问题,特别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被侵占、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限期整改落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七)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建设。继续推进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功能,推动各村的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等农村产权进入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小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协调。

(二)依法依规审计。要严格按照《《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 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1) 128号)、 中共永泰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2021年“点题整治”群 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履行程序,规范文书,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客观公正出具整治报告。

(三)严肃法规法纪。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计查出事项的问题移交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四)组织学习培训。各村要集中力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进行审计。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和相关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增强审计的责任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报告要经审计联络小组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后上报。

(五)加强审计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要严肃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记录底稿,全面收集证据;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结束后,情况要向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公开。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对审计工作进行核查,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将严格追究工作责任。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不准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漏有关的内容及事项,对在过程中发生的违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同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