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01-0300-2020-00021 文号 塘政〔2020〕157号
发布机构 塘前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03
标题 塘前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决胜2020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加快推动消防车通道整治责任落实,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按照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乡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乡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索 引 号 FZ12101-0300-2020-00021
文号 塘政〔2020〕157号
发布机构 塘前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0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塘前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决胜2020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加快推动消防车通道整治责任落实,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按照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乡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乡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塘前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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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

为决胜2020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加快推动消防车通道整治责任落实,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按照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乡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坚行动重点

(一)单位和住宅区按照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二)及时清理设置在消防车通道上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三)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突出问题。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在紧急情况下落实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六)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是否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攻坚行动任务

(一)集中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925日前,各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管理,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9月25日前,各村要按照福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三)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即日起至攻坚行动结束,以为行动单位,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检查时间和规模将根据摸排情况另行确定后通知。

)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村(居)、乡直有关单位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常识宣传,全面发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1.乡直有关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场所消防通道的常态化巡查检查范畴。及时制止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和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配合乡政府开展有关检查。

2.各村负责将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常态化巡查检查范畴。全面推进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及时制止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和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村和乡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深刻认识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指定专人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动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抓牢抓实切实推动解决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顽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形成合力。在此次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中要发挥各自优势,紧密配合协作,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导广大居民群众形成自觉规范停放车辆的行为习惯。

(三)严肃问责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决胜2020”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重点整治项目,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县创城督导组将按《关于实施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四项机制”的通知》进行问责。

请各村、乡直有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日常巡查和整治工作情况、相关工作台帐(巡查或治理活动照片等)报送至乡安办。

 

 

 

 

                                                                                 塘前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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