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塘前乡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1 09:52 | 来源:塘前乡党政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乡编制了永泰县塘前乡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塘前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塘前乡大樟村塘前30号;邮编:350717;联系电话:0591-24522002;电子邮箱:1138795309@qq.com)。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乡加大了财政性资金、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及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审计以及民生工程资金、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发放救灾(济)专项补助、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社会抚养费征收、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等14项政务信息,提高了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完善政策制定和发布、解读机制,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以政府网站为核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广播、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提高政府服务热线的服务水平。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因地制宜,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持续、深入、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指定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问题有人协调、公开内容有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乡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至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4条。

(二)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规划计划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工作动态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

(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主要为: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二是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三是通过县档案局、县公共图书馆;四是可以通过申请到党政办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历年累计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0元,收费减免0元,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和档案保存还不够及时与齐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乡机关以及所属部门和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

56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

56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诉讼、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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