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2909-0100-2021-00098 | 文号 | 梧政〔2021〕200号 |
发布机构 | 梧桐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9-26 |
标题 | 关于成立梧桐镇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申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我镇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申请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梧桐镇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申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索 引 号 | FZ12909-0100-2021-00098 | ||
文号 | 梧政〔2021〕200号 | ||
发布机构 | 梧桐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09-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成立梧桐镇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申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我镇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申请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梧桐镇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申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镇直各单位、各中小学:
为做好我镇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申请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梧桐镇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申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昌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蔡 东 (一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余 文 (人大主席)
郑 彪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建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魏红燕 (纪委书记)
苏步喜 (党委宣传委员)
黄丽明 (党委统战委员)
张 辉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张聿颉 (党委组织委员)
陈建生 (党委委员、梧桐派出所所长)
陈 杰 (副镇长候选人)
谢志董 (副镇长候选人)
肖 邱 (副镇长候选人)
陈 平 (二级主任科员)
张财兴 (梧桐司法所所长)
成 员:钟博清 (人大秘书)
林丽芳 (计生办负责人)
张维文 (派出所民警)
李城金 (司法所工作人员)
鲍冰燕 (综治办工作人员)
张 晓 (永泰四中校长)
陈章雷 (埔埕中学校长)
林 虎 (梧桐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钟博清同志担任,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日常协调工作。
梧桐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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