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梧桐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7 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编制了永泰县梧桐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梧桐镇梧桐街3号;邮编:350702;联系电话:0591-24681001;电子邮箱:wtdzb001002@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编制执行《梧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梧桐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了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监督方式及程序,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总共公开信息35条。

一是为加强开展政府信息网上办公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专门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各办公室、镇直所站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副镇长具体负责,同时专门配备2名党政办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操作。

二是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三状元信息网、县档案馆及其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渠道。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持续、深入、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镇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历年累计15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3%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四项制度”工作,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

1. 通过公示栏、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布;

2. 通过永泰县人民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站;

3. 通过县档案局、县公共图书馆;

4. 通过申请到党政办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历年累计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0元,收费减免0元,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镇机关以及所属部门和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5

157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5

157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诉讼、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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