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城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5 17:33 | 来源:永泰县樟城镇人民政府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永泰县樟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樟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15号,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8793)。

一、概述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我镇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773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永泰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进行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深化“马上就办”。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对公租房申请初审、被征土地的相关信息等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府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我镇根据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由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进行密审查后及时给予公布。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务,并设置AB岗,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我镇非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经费为0元。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一是依托“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地发布应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认真按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把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三是发挥政务宣传栏、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短信、LED、横幅标语等各种媒介的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我镇主要工作进行公开。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渠道,共公开各类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1件,历年累计公开数为18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科教文体卫生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全部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向县档案局、图书馆报送。一是政府网站。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二是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对机构职能职责、常规办理事项流程、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三是公共查阅点。按规定将目录及电子版、纸质版文件报送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进行检索、查询,使群众能快速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组织镇、村居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要求村居干部加强宣传,做好精神传达,确保政策入村入户,本年度共计解读政策0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设立便民接待处,热情接待群众,并为群众提供相应的服务,确保群众的疑问及时得到处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镇未接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镇未发生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历年累计0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历年累计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及时梳理应公开的各项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群众关注度高、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1

18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1

18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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