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樟政办〔202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单位:

  《永泰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永泰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三清一改”拓展优化为“六清一改”,以“扫清楚、清清楚、拆清楚、整清楚、围清楚、分清楚、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抓手,扎实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战役,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努力建设“庭院美、村庄美、道路美、河岸美、田园美、山川美”的“六美”村庄,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到2025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二、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

  (一)扫清楚。全面清扫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胡同的柴草杂物等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清扫村内道路沿线垃圾、枯枝树叶等。

  (二)清清楚。实施清淤疏浚,清理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的淤泥、垃圾,以及农田、水域的垃圾或漂浮物,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清理动物尸体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的小广告、杂乱无章的标语等“牛皮癣”。清理村内废弃的砖块、土渣等建筑垃圾。

  (三)拆清楚。拆除未去功能化的旱厕,以及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商铺市场、河道溪流、沟渠池塘、田间地头等视线范围内废弃的果棚瓜架、养殖圈栏和杆塔线路。拆除房前屋后杂乱无章、临搭乱盖的建(构)筑物。拆除具有危险性的残垣断壁、破败建筑、空心房等,确保村庄内规范有序。

  (四)整清楚。整齐摆放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市场商铺等杂物薪柴、商品货物、生产工具等物件,无乱停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统一规整农田菜地、果棚瓜架、晾衣绳以及农房电力通信线缆等。结合“美丽庭院”创建,整齐、有序摆放院内的物品。

  (五)围清楚。对村庄内道路旁、农房边的菜园田地、家禽家畜养殖处等,应采用石块、竹篱笆、绿化苗木等乡土材料进行整齐圈围,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的,应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围挡。

  (六)分清楚。在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础上,集中力量在“户分类”上下功夫,有序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有效实现“分类投运、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七)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三、行动原则

  (一)乡镇主抓统一部署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村庄原有风貌,因地制宜地制订乡镇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并将任务分解到村,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村为单位、多方参与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制订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积极鼓励动员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美丽庭院”、“文明积分制”工作开展,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自觉缴纳保洁费,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要学习推广村庄清洁行动先进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他方面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由县农村人居办牵头指导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永泰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明办、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林业局、供销社、妇联、团县委等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

  (二)强化晾晒考核建立“月检查、季晾晒、年考核”工作机制,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晾晒评比,每年组织一次全域性考核。县组建检查考评组,由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部门组成(详见附件1),每月分组轮流到分片乡镇检查,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的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情况,填写《永泰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月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对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单,要求乡镇限期(2-7天)整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按照《永泰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3),对乡镇进行考核排名,予以全县通报晾晒,并将考核排名情况报送市农村人居办。县农村人居办将不定期对各乡镇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开展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适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

  (三)强化立整立改。需整改的情形:1.发现有陈年垃圾、零星垃圾或焚烧垃圾的;2.农村生活污水(三格式化粪池)、粪污等乱排直排现象,沟、渠、塘、河道未定期清淤疏浚,发现黑臭水体的;3.村庄视线范围内乱搭乱盖(含旱厕)、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或乱占道路现象的;4.畜禽未进行圈养现象的;5.村内广告(标语)乱贴乱挂、墙面乱喷乱涂现象的;6.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未落实上墙的;7.没有完善的环卫设施(垃圾桶、垃圾转运车)以及必要的保洁员;8.基层组织管理不规范,乡村振兴及党建宣传氛围不浓厚。

  (四)强化奖惩激励。各乡镇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县对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作为政策支持、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县里将建立红黄牌制度,对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等情形,视情给予相关乡镇红黄牌警告,并与末位约谈等机制有机结合,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强化总结提升。强化总结提升。各乡镇应及时对本辖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归纳,形成典型经验报送县农村人居办,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以及适时召开专题现场会等方式予以宣传复制推广。同时,各乡镇及时做好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半年、年度总结,分别于7月15日、12月15日前,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名义报送县农村人居办。

  附件:1.永泰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检查考评组名单及考评方式

  2.永泰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月检查登记表

  3.永泰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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