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1-3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39.3%;死亡12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4.3%;受伤5人,同比减少21人,下降80.8%。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3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36.4%;死亡5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6.7%;受伤2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60%。
(二)县(市)区事故情况
1-3月份,11个县(市)区发生事故,其中,晋安区、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各发生2起事故,各死亡2人;鼓楼区、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各发生1起事故,各死亡1人。此外,仓山区、马尾区、闽侯县共发生5起受伤事故,伤5人。
3月份,6个县(市)区发生事故,其中,鼓楼区、晋安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各发生1起事故,各死亡1人;仓山区发生2起事故,受伤2人。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3月,全市17起事故分别涉及道路运输(高速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工商贸制造,其余领域暂未发生事故。其中,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10起(1起为高速公路运输事故,2起为铁路运输事故),同比减少15起,下降60%;死亡5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50%;受伤5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80.8%。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5起,同比增加3起,同比上升150%,死亡5人,同比增加3人,同比上升150%(4起为工商贸其他领域事故,1起为工贸领域金属冶炼事故)。渔业船舶发生一起事故,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同比上升。建筑业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同比持平。
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信息系统统计,全市共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1872场,召开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宣传会1845场,抽查检查企业106179家次,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66639次,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问题1714项,开展行政处罚5266次,行政处罚4690万元。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尚未整改完毕。国务院安委会于3月底来榕开展一季度检查,发现问题隐患43个(含1个重大事故隐患),目前已整改36个,仍剩7个尚未整改闭环。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缓慢。据三年行动信息系统统计,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本年度登记建设企业仅100家,占总数5.9%,本年度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1家,整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进度较慢。
(三)三年行动部分县区进展缓慢。自上个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的函发出以来,部分县区近一个月未报送相关数据,安全生产精准执法报送为0县区:台江区、永泰县、高新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送为0县区:长乐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隐患整改。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一季度明查暗访发现我市尚未完成整改的7项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加快隐患整改,确保按照整改期限不折不扣闭环管理,市安办将适时对这些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各相关部门也要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共性问题整改,促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此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尚有9项重大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本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率会纳入风险指数,各县(市)区安办要及时闭环。
(二)全面做好五一假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对数字峰会活动场馆及周边重点企业开展检查。结合省安办五一假期前预计开展的二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同步开展我市层面明查暗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锚定“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主要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十大行动”,推动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持续深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市安办已梳理并印发了2025年度需完成的45项市级总方案任务及92项子方案任务,各单位要通力协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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