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财农指〔2025〕41号 关于下达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委乡村振兴办 时间:2025-04-17 16:58 浏览量:

同安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同安镇芹草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95.08万元,收入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款列“2110302-水体”科目支出。

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绩效目标由省委乡村振兴办统一下达。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