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樟委振兴组〔2022〕3号)、《2024年度永泰县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考核办法》(樟委振兴办〔2024〕18号)及《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奖补激励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52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下达2024年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奖补激励资金100万元(详见附表),专项用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工作。支出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
请各乡镇要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4年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奖补激励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奖补激励资金任务清单
3.2024年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奖补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4.财政资金对应项目明细审核单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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