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财农指〔2025〕19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委乡村振兴办 时间:2025-02-24 16:54 浏览量: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2号)、《关于印发永泰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项目使用方案的通知》(樟委振兴20256)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120万元,其中:嵩口镇60万元,用于完善、提升、推广古镇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嵩口模式”;葛岭镇葛岭村、富泉乡协星村、梧桐镇坂埕村、嵩口镇赤水村、同安镇洋中村、大洋镇棋杆村各1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以完善、提升、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项目使用方案的通知》(樟委振兴20256)等有关文件精神,精准使用资金,加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时将资金落目单,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标做好踪管理,确保绩效完成

 

附件:1.永泰县2025年度机制创新奖补资金分配表

2.永泰县2025年度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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