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政策公开明白纸
来源:永泰县委乡村振兴办 时间:2025-05-07 10:30 浏览量: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乡振指导函〔2024〕20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2.补助对象: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申请补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乡村公共空间建设取得实效的村庄(2025年度已获得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补助的村不再重复申报)。

3.补助内容:强化对村庄现有公共空间的促进和提升作用,主要支持行政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村公共空间建设水平

4.补助标准:每个行政村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申报条件,筛选确定5个村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照申报条件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业务骨干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综合考虑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农村建设品质提升、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成效,择优确定补助名单,根据年度补助资金规模予以补助,并下达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0591-24812208

监督电话:0591-2481220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