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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确权
关于永泰县梧桐镇盘洋村民委员会不动产权证书樟林证字(2006)第2139号2140号2919号的作废公告编号:202400004
来源: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时间:2024-03-2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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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利人永泰县梧桐镇盘洋村民委员会保管不善樟林证字(
2006)第2139号证书编号
C3500078471
、樟林证字(
2006)第2140号证书编号
C350007847
2、樟林证字(2006)第2919号证书编号
C3500568756
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敬请相关林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林权登记内容进行认真查对,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4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及权源依据送达我中心(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证登记。
公告单位: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7日
公告地址:永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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